中共福州市委信访局福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1

各县(市)区信访局,高新区信访综治中心,市直有关单位信访工作机构:

为做好《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拟定于5月份在全市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 个维护”,大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坚持信访系统内外同频共振,工作部门与新闻媒体密切联动,网上网下同步发力,党政机关与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组织学习培训、宣传解读、舆论引导,切实增强机关干部法治素养,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

三、活动时间2022年5月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抓好动员部署 5月上旬,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学《条例》、用《条例》、宣传《条例》系列活动,通过活动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分级组织培训 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有计划的组织集中培训、座谈研讨、专题讲座、报告会等活动,通过培训宣讲、发放学习解读材料、个人自学等形式,对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确保能够把准中央精神、吃透精髓要义、掌握主要内容、明确工作目标,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三)加强宣传宣讲 1积极开展日常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在信访接待场所张贴“依法信访导引图”,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创作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宣传视频、图片、海报、折页、传单和印发《条例》宣传手册等,在接待场所播放、宣传、分发。全市信访干部在岗位工作中、开展督查调研时,要大力宣传《条例》,多形式宣传解读《条例》,现场答疑解惑,让《条例》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结合民法典宣传、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志愿服务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人人知晓。 2.结合新媒体强化宣传。市信访局将联合市依法治市办、 市司法局,通过《谁执法谁普法》全媒体栏目,制作一期《条 例》宣讲节目,采取现场直播和互动访谈相结合,通过FM94.4、喜马拉雅APP、蜻蜓APP收听音频,微信公众号“福州新闻广播”、“看福州”抖音号、微赞平台等新媒体平台,以视频、音频同步直播形式,强化《条例》宣传,积极推动社会层面形成《条例》学习宣传的深厚氛围。 3.开展《条例》宣讲。把《条例》学习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邀请省信访局主要领导,为全市领导干部进行《条例》学习解读辅导。同时,积极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条例》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专题授课,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提升大家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

(四)开展征文活动围绕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突出做法、典 型经验和感人故事,在全市信访系统开展主题征文活动,要 求广大信访干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经验、心得、感 悟以及对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的调研思考,依法解决信访问 题、维护群众权益的典型案例讲出来、写下来、推出去,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五)开展知识竞赛 结合省信访局微信公众号举办的线上主题知识竞赛活 动,以及市信访联席办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知识测试卷, 要求全市各级信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知 识竞赛,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推动全社会学《条例》、用《条例》,不断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

(六)开展媒体作品征集活动 在全市信访系统征集展示《条例》宣传的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作品要突出特色亮点,视频时长5分钟左右, 画面像素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请于5月30日前报送 至市信访局综合处邮箱fzxfj3502@163com。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参与,并强化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确保文字、数据、 画面内容等真实准确,不存在泄密、侵权、剽窃抄袭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 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条例》出台 实施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条例》宣传正确的政治导向和 舆论导向,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推进宣传月工作,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全级信访机构要把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整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把握重点环节、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开创新局面。

(三)强化正面引导。要坚持效果导向,突出宣传月活动主题,发掘信访好故事,传播信访好声音,凝聚形成做好 信访工作正能量。要做好舆情监测,及时预警、报告、协调 处置负面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及时做好总结。要及时总结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推动整改,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各县(市)区信访局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 各项工作。请各县(市)区信访局于6月15日前向市信访局 报送本地区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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